黄国昌等人日前在立院提出《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法庭直播纳入修正草案。然而该草案引发法界反弹,台湾法学会今发声明反对以立法强行导入法庭直播制度,认为贸然导入恐危及司法公正性与人民基本权。
台湾法学会表示,现行制度中已有现场旁听、文字纪录、裁判书上网等机制,足以达成公开透明与监督目的。相较之下,「直播」将影像与声音同步传播、资讯扩散与个资揭露,涉及宪法基本权层次的保障,极易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相关人之隐私权、资讯自主权与肖像人格权等,造成不合比例的侵害,同时也强调司法透明与诉讼直播并非同义。
黄国昌今参加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主办「考察新北市国民教育充实教学环境设备及校园修缮」时,接受媒体访问,针对法庭直播议题,黄国昌表示,「2017年站出来推法庭直播的人是谁?不就是主持司改国是会议的蔡英文总统吗?」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有很多法律团体跟非法律团体,大家共同讨论做成的决议,还是由蔡英文亲自出来说的。
黄国昌讽刺,「民进党政府要去推动可以公开透明的法庭直播,我比较好奇的是,当初这些法律专业团体不是都赞成吗?」他们不是都有参与司改国是会议吗?怎么民进党政府跳票7、8年以后,就忘了这句话是蔡英文讲的,这么急著出来帮忙洗地。
黄国昌强调,真理越辩越明,提醒大家回去复习一下,当初司改国是会议讨论的内容,「不要连自己过去在司改国是会议做过什么主张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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