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表示,考量国家社会允应尽早及时安定,依法律明定,公职罢免案本应于正式宣告成案后20日起60天内举行投票,复衡酌其他因素并为考量,中选会委员会依法决议,订7/26(六)为今年首波公职罢免案之投票日。
中选会指出,8/3(日)之所以无法订为投票日,系因当日虽无国考,但8/23却已有编号第21案全国性公投办理在即,全国各地多数户政事务所依法令所定,仍须于8/1至8/3进行8/23投票权人名册编造事宜,并于当日再做最后确认而于8/3当日依法令所定处理完竣。
中选会说,征询各地意见后,确有地方户政人员属当地选务主力之事,例如有些地方投开票所核对投票权人名册之发票管理员或是主任管理员等,系由不少户政人员担纲。因此,如将投票日定于8/3,或是安排于8/2办理投票,都会造成选务无法有效运转情事,因此8/2(六)、8/3(日)并不适合办理投票。
中选会补充,法律已明定公职罢免案应于正式宣告成案后20日起60天内举行投票,然7/26、8/2皆有国家考试,考生人数也相当。尽管7/26考区分散(但选区规模与罢免案投票人数所受影响反而较小,且选务与试务允取舍衡量),8/2考区却是高度集中于台北考区(因司法特考等考试的台北考区就是北北基桃竹等各市县考生为主,且台中考区也都有罢免案,受影响之选区规模与罢免案投票人数反而最多),7/26、8/2两者之间自须衡量轻重,并就适法性、可行性与国家社会安定之提早安定等等各项因素予以综合考量,从而决定7/26(六)为投票日。
延伸閱讀: 蓝绿激战大罢免

北市5蓝委共同声明 「我们若被罢免,市民权益将全被中央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