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今召开委员会,审定罢免案二阶审查,公告共24件罢免国民党立委成案,名单如下:

基隆市(1人):林沛祥

台北市(5人):王鸿薇、李彦秀、罗智强、徐巧芯、赖士葆

新北市(5人):洪孟楷、廖先翔、叶元之、林德福、张智伦

桃园市(6人):牛煦庭、涂权吉、鲁明哲、万美玲、邱若华、吕玉玲

新竹市(1人):郑正钤

台中市(3人):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

云林县(1人):丁学忠

花莲县(1人):傅崐萁

台东县(1人):黄建宾

中选会指出,今日委员会议除决议第11届立法委员罢免案暨新竹市第11届市长高虹安罢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外,也讨论通过上开罢免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4年6月20日 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罢免人提出答辩书

三、 114年7月3日前 发布罢免公告

四、 114年7月6日 投票人名册编造完成

五、 11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

六、 114年7月22日前 公告罢免投票人人数

七、 114年7月26日 投票、开票

八、 114年8月1日前 审定罢免投票结果

九、 114年8月1日 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中选会表示,该会暨所属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系选务一体并依法办理选务;罢免案选务筹办期间有限,相关选务工作包括设立乡(镇、市、区)选务作业中心、调兼办理选务人员、编造投票人名册、投开票所地点之洽借、投开票所工作人员之招募、罢免公告及投票通知单之分送等等,均赖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与有关机关依法协助配合办理,该会也已请各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协调该市、县政府等有关机关配合办理相关选务工作,俾利相关选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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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蓝委共同声明 「我们若被罢免,市民权益将全被中央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