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今公布7月1日上路新制,包括殉职警察、义勇警察、民防人员、消防人员、义勇消防人员或其他依法令从事公务的人员,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内政部已函请行政院定自今年7月1日施行,也将持续督促各地方政府配合修正相关自治法规或以专案方式处理。

内政部指出,为推动防空避难设施稽查整合作业,奉国家安全会议决议指示,自7月1日起,建筑物附建防空避难设备纳入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及申报,以完善建筑物附建防空避难设备的使用安全,并配合警政单位避难演练,提升民众应对危机的能力。

内政部说明,现阶段实施范围为容纳500人以上的场所,包括进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避免积水、不得妨碍避难,并具备基本照明设备,在防空演习、战事发生或将发生时,由国防部发布管制疏散命令后可进入避难。不合格案件将送请警政单位,依「防空疏散避难设施建档作业要点」第9点办理,若涉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及建筑法,将依法处理。

内政部表示,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管理费新制方面,依据修正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删除殡葬设施经营管理基金制度,私立公墓、纳骨塔业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管理费,应分别开设「日常支出」及「急难支出」专户专款专用,也课予业者应就设施内建筑物强制投保义务,以及明定设施无业者经管时的管理费专户移转及代管程序,让消费者权益保障更周延。

内政部提及,配套子法「殡葬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管理费专户管理办法」及「骨灰(骸)存放单位使用权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也将自7月1日起同步实施,提升殡葬服务品质与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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