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专《文思革》指出,赖清德第三讲错误之多,简直是史诗级的灾难。
首先,《文思革》点出【历史事实错误】赖清德:「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但事实真相:这项说法完全与史实不符。1946年的制宪国民大会,台湾共派出18位代表参与,由当时的台湾省参议会选举产生。代表名单包括林献堂、李万居、张七郎、谢娥等,涵盖区域、职业及妇女团体。台湾的参与是历史纪录的一部分,不容否认。
第二,是【脉络过度简化】赖清德:「1936年的五五宪草,就是今日宪法的雏形。」《文思革》澄清,事实真相:此说法省略了关键的历史进程。1946年最终通过的宪法,是基于「五五宪草」,再经过「政治协商会议」的激烈讨论与修改后才定案的。该会议有多个主要政党(国民党、民社党、青年党)及无党籍人士参与。直接将两者划上等号,忽略了重要的多党协商过程,是对历史的过度简化。
第三,【历史事实错误】赖清德:「1946年才颁布中华民国宪法…」。《文思革》说,该说法时间点不够精确,容易造成混淆。事实真相的准确时序是:1946年12月25日:三读「通过」。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1947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另外,第四点,也是历史事实错误:「省长民选与冻省,归因于同一次修宪」对于赖清德演讲称,「省长民选」的开始与结束,混在同一次修宪的脉络下讨论。但事实真相:这是两个不同时间点的事件。省长民选:是1992年第二次修宪的结果。冻省(省虚级化):是1997年第四次修宪的内容。
将两者混为一谈,造成了历史时间序的错乱。
第五,【将政治批评误导为客观事实】:赖清德在演说中提到:「代表国家的总统,自称区长。」但事实真相:此说法源于2008年,时任总统马英九与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会面时,未提「总统」职衔,引发当时反对阵营的强烈批评。「区长」是当时媒体与政治人物用以「讽刺、批评」的政治语言,并非时任总统真的如此自称。演讲将此类政治评论当作客观事实来陈述,具有高度误导性。
第六,【引述来源错误】:「名言出处张冠李戴」。赖清德:「医治民主之病,唯有更民主…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劳拉真亚当斯他的名言。」
但事实真相:这句名言「The cure for the evils of democracy is more democracy」普遍被认为出自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 (John Dewey)。《文思革》认为,赖清德将其归因于珍·亚当斯 (Jane Addams) ,是一个常见但未经证实的错误引述。
第七,【逻辑与时间线谬误】:「以事后判决,论证事前行为的合理性」。赖清德在描述行政院对国会改革法案提覆议时,大量引用了后来宪法法庭的判决内容作为理据。但事实真相是,赖清德典型的「倒果为因」。行政院提出覆议案时,宪法法庭的判决尚未出炉。行政院是基于其「主观认定」法案有违宪之虞而行动。演讲直接拿「事后的判决结果」来为「事前的行为」背书,利用了资讯落差,混淆了因果关系。
第八,【概念诠释不精确】:「将『共和』简化为『定期改选』。赖清德在解释大法官释字第499号时,称「共和就是定期改选」。
但事实真相:在政治学中,「共和」的核心意涵是国家为公有,权力来自公民,依法而治,用以区别君主制与世袭制。「民主」的核心则是主权在民。
「定期改选」是实现民主共和的重要手段,但将「共和」直接简化并等同于「定期改选」,容易让听众产生误解。
《文思革》质疑,赖清德作为智障青鸟群体的领袖,演讲稿写完是不找个人校稿的吗?还是民进党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谣言都不用负责,都不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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