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分局指出,今(26)日上午10时55分许,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接获设于永和路128巷城龙登科社区第495号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通报,指现场一名民众有疑似隐匿选票及破坏票匦情形。该名民众不仅将选票握于手中未投入票匦,并企图将头部探入票匦口,导致票匦投票口受损,过程中更以不雅言语辱骂在场制止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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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员警当下立即上前压制逮捕,并查该男身分确认为董姓男子(46岁),经报请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以现行犯逮捕带返所侦办,并依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5条(第65条)、第109条及妨害公务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另选举监察委员亦明确表示涉案情节符合选罢法规范。

中和民众投破坏票匦导致票口受损,违反《选罢法》规定遭逮。翻摄画面
中和民众投破坏票匦导致票口受损,违反《选罢法》规定遭逮。翻摄画面

淡水警方指出,59岁李姓男子上午11时许前往三芝国中进行投票时,疑因误盖选票栏位,竟将选票撕毁,现场选务人员发现后,立即通报警卫协助处理。经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请警卫通报选监委员王中平到场认定,确认李男行为已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10条第10项规定。淡水分局随即派员将其带返三芝分驻所,依法制作相关笔录,后续将依规定办理。

 

 

板桥华侨高中爆出冒领选票案件。翻摄画面
板桥华侨高中爆出冒领选票案件。翻摄画面

民众宋姓男子(41岁)于下午2时许于华侨高中,持其宋姓母亲投票通知书,领取选票,然选务人员因一时不察,误将选票发予宋男进行投票(已投入票匦),待投票完后始察觉身分不符,随即通报处理。

板桥分局请示新北检陈旭华主任检察官,检方指称本案犯嫌涉及刑法146条妨害投票正确罪及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因该嫌非属现行犯,误毋须逮捕,后续通知其母亲及管理员到案说明,函送地检署侦办。

三芝国中一名59岁李姓男子盖错栏位,却撕毁选票,遭警方当场逮捕。翻摄画面
三芝国中一名59岁李姓男子盖错栏位,却撕毁选票,遭警方当场逮捕。翻摄画面

新北警方统计,截至下午1时30分,辖内统计投开票所违规案共有7件。分别为永和1件妨碍投票秩序案件、淡水1件投票不法(撕毁选票)、中和1件投票不法(使用手机)与1件干扰投票(藏匿选票、毁损投票匦)、2件投票不法(使用手机),以及板桥1件投票不法(冒领选票)、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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