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表示,行政院长本受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惩戒法规范,依法行政是公务员的义务!违法不执行职务更是受惩戒之事由,请监察院依法处理,本于113宪判9之精神,行政院最终应对民意负责。面对32:0的民意,卓院长就是真正该负责下台的人。

最早追溯到30年前,从民国84年开始,98年、101年间,考试院其实都分别提出相类草案,但很可惜没有完成立法。而这些年政治环境恶化,已经不容许我们继续乡愿。当政务官说他们并不受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的规范时,已经让我「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参考考试院101年的版本,并以政务人员行政中立为主轴,我催生这部法律,就是希望能确立某些价值,避免政务官一再吃无法可管的豆腐。

这一整年的政治荒诞剧,包括外交部说护照快发不出来,但被揭穿去年就只印180万本,跟预算冻结根本没关系。内政部长刘世芳说租金补贴10月或11月会用光,也说是立院删预算害的,但实际上租金补助的预算有414.67亿,并没有删除预算,冻结的部分只有40多亿。更不用说我们的行政院长在大罢免期间,先是到屏东公开宣讲删减地方补助款「不是报复,是轮回」,更扯的是还说屏东两位立委是「当初表决时支持中央的立委」、「很多委员大笔删预算,他们不支持中央政府,我要如何支持地方?」本该对全国人民针对社福、教育的补助款一视同仁的行政院长,竟然以「党」的政治利益挂帅,亮晃晃的拿著行政资源为民进党的政治活动大干杯,违反行政中立的程度,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夸张行径岂止于此,行政院长造谣普发现金的特别条例是预算案违宪,拒绝编列军警加给预算,甚至谎称声请暂时处分就可以停止执行法律,公然散布不实讯息,践踏行政中立,简直忘记自己领的薪水是全民的纳税钱。本该为文武百官马首是瞻的行政院长,公然违背行政中立,无视宪法权力分立的价值预设,直接拒绝执行法律,这真是一场日不落的宪政闹剧,在行政体系内的超展开!

参酌101年考试院《政务人员法》第21条提及:政务人员因言行重大瑕疵,影响其声誉及政府形象者,「应辞职以示负责」,其立法理由提及「政务人员允宜盱衡应观察国家整体情势,不待惩戒,应主动辞职,以示负责,展现政务人员的风范。」辞职下台就是民意政治、对民意负责的最佳展现。

我强调政务人员行政中立必须明文化,绝非本于各自解读的道德诉求,不容许有民进党大官只以党为利益,抛去专业治国、不顾民生需求,不断踩红线违反行政中立;更不容许政府迟到了30年仍继续立法怠惰!
   
我担任公务员近25年,常任文官、政务官我都当过,深知公务员体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根本,当政务官不中立,连带下属的事务官抛下专业,上行下效的结果,就是「政府资源」不断流向亲执政党的利益团体,代价就是政府治理逐渐走向溃堤。从这几年来的绿能弊案,到最近的小英男孩,这已经不是警讯,而是政府病入膏肓的现象。

最后,吴宗宪表示,在这个会期最后一次召开司法委员会,自己提出这部专法,是对于整个公务员体系的期许,不容权责机关再立法怠惰了!有法规才能发挥监督力道,不能依赖政务官依各自解读的道德标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