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台美关税冲击汽车产业,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周(8/21)协商《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条文修正草案,该条文攸关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

立法院昨(29日)院会三读通过该修正案,决议将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优惠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止,同时放宽新购车辆也可享有减征优惠。

依新法规定,新购排气量2000cc以下小客车并完成领牌登记者,每辆可减征5万元货物税,若同时符合汰旧换新条件,再享5万元,合计最高减征10万元。机车部分则明定,新购150cc以下并完成领牌的机车可减征2000元,若加上汰旧换新原有的4000元优惠,合计最多可减征6000元。

至于普发现金部分,三读条文明定「普发现金应于特别预算公布后1个月内开始执行发放作业,并于7个月内发放完毕,行政院应于条例生效1个月内,将依本条例编列之特别预算送交立法院审议」。换言之,若行政院以最快速度提出特别预算,立法院也未延宕审议,普发现金1万元有望于2个月内,也就是10月发放。

BMW X1。业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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