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柯文哲应该勉为其难先同意交保?」社运人士、医师苏伟硕提出四大看法:首先,柯文哲揭露看守所现状已非单纯限制被告人身自由以维护审判进行之处所,而是实施「酷刑」的国家犯罪场所,因此一天都不宜多留,只要每多留一天都是在增加我国侵害人权,并以不人道方式对待尚未定罪之嫌疑人或受审人的耻辱纪录。
再来,由于检察官以重罪起诉,一审可羁押被告长达15个月、不含侦查中羁押4个月,因此若要拖过羁押期限就必须熬到2026年3月,而照目前北院庭期规划应于今年底或明年初辩论终结、赶在15个月期限内宣判,接著宣判后至少会有一方上诉二审、又可无缝接押15个月到2027年6月,随后二审判决上诉三审还能再押5个月到2027年11月,因此请别考虑任何拒绝交保之建议,风险实在太高。
第三点,交保条件不合理部分可待办保后再请律师提出抗告,包括就保证金不合比例原则,以及让柯文哲这号政治人物配戴电子脚镣有损国家尊严等情事,依法依宪依照国际人权法规提出抗告、留下历史纪录;至于第四点,苏伟硕医师感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千万不要以为民进党怕没面子、会怕柯文哲死在牢里、或对柯文哲在牢里被酷刑感到羞耻,一句话,先出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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