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导,马太鞍溪溢流发生前两天,内政部与林保署的会议音档曝光,刘世芳在看到模拟报告,各个部落预测的溢流高度不同,她询问「有没有可能有些人就是留在原地避难就可以?」林保署官员表示,预测高度仅透过河道深度推估,但还要考量会有高度含有杂土水留下的疏浚情况。
刘世芳进一步表示,因为撤村是最难的避难方式,如果可以原地撤离,「顶多下面自己家门口有一些水淹过了,然后过了就算了,那时候再清理家园」,并要求林保署再进行更细致的模拟。
对此,内政部25日回应,刘世芳在与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花莲县政府以及台湾大学专业团队召开会议时,始终坚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为最高原则,讨论内容聚焦于如何判断与研议撤离的最佳时机、范围及涉及户数,以期将灾害风险降到最低。惟部分音档遭人断章取义,未能呈现完整脉络,刻意制造误解,令人遗憾。
至于各界关心的「垂直避难」议题,内政部说明,事实上「至高处垂直避难」、「依亲」、「至避难收容处所」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部水灾灾害防救业务计划,以及花莲县政府114年水灾保全计划中认可的水灾可行避难方式,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落实通知与撤离,并确认居家是否稳固(如钢筋混凝土)、有无二楼以上,且不在水岸边,才可于灾难时往二楼以上暂时垂直避难。
内政部表示,中央灾害应变中心的任何正式裁示,均会透过传真公文、新闻稿,及通讯软体群组等多元方式,于第一时间同步通知地方政府,确保讯息传达快速且正确。内政部强调,所有具体指令均应以正式纪录为准;9月21日傍晚与农业部、花莲县政府及台大团队完成该次会议后,中央灾害应变中心随即透过传真公文正式通知花莲县政府。
内政部强调,依据《灾害防救法》第4条与第24条规定,地方政府为灾害防救之主管机关。当灾害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县市政府及乡镇市公所应本于职权,依个案状况判断是否劝告或强制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影响民众。中央自始全力支持地方,协助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受之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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