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调查发现,公路局负责养护之省道共5,331公里、边坡1,825处,其中有40处位于大规模崩塌潜势地区500公尺范围内,但并未列入监测对象。另有部分省道路段横跨车笼埔、车瓜林、米仑等29个活动断层区域,却未纳入观测或告警系统。

报告指出,台8、9、20、10甲、6及21线等路段在去年3至6月间即使未达大雨等级,仍接连发生落石与坍方事故,显示雨量并非唯一致灾因素,公路局应将地震资料纳入预警系统。

监委建议,公路局应参考经济部地质调查及矿业管理中心「智慧科技建构山崩防灾云端服务计划」成果,除雨量外,将地震引致山崩之高潜势路段纳入监测与预警,以减少灾害与损失。

截至去年11月底,全台A级高风险边坡达474处、B级50处,另新增C+级边坡17处,多位于公路局路权外,仅能列为关注范围。监委忧心极端气候加剧边坡风险,要求交通部清查路权外上边坡潜在危险,并建立管理机制,落实公共安全。

此外,现行规范仅针对邻近第一类活动断层的省道边坡提高设计地震力,对第二类活动断层未作要求。监委强调,两类断层危险性无明显差异,政府应加强监测、确认第二类断层长度与潜势,并强化相关设计规范,以防范灾害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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