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堇、赵永清、蔡崇义监委于113年启动调查发现,日本福岛核灾事故后,NRC(美国核能管制委员会)要求全美核电厂须依循SSHAC Level 3(「美国地震危害分析资深专家委员会」所订定第3层级)程序,重新评估厂址的地震危害。104年4月,台电公司因应我国原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要求,依偱SSHAC Level 3程序,委托国震中心办理「核能设施地震危害重新评估案」,针对当时除役之核一厂,以及仍运转之核二厂、核三厂,耗资近新台币5亿元,历时超过4年,评估结果︰各核电厂反应器厂房基础输入地震反应谱(FIRS)分别为核一厂0.698g、核二厂1.272g、核三厂1.384g,远高于3座核电厂安全停机地震值(SSE)0.3g、0.4g、0.4g。

此外,迄今年10月,三位委员于监院提出调查报告时,核一厂、核二厂用过核子燃料仍在反应炉内未能退出,而各核电厂「用过燃料池」内用过核子燃料需待干式贮存设施启用、预计10年后才可完全移出,担任咨询委员之学者专家表示,此期间对于安全系统的要求实不亚于运转状态。在地震风险无法预测的情况下,三个核电厂经SSHAC Level 3评估结果,于安全停机地震值大幅提高(约2~3倍)、各厂运转超过40年之际,台电公司除针对攸关紧急停机设备组件之先期耐震补强作业外,尚乏对于各核电厂结构体耐震及系统老化影响等之评估,显有安全疑虑,核有未当。

3位监委表示,台湾位处板块交界,又在环太平洋地震带上,断层密布、地震频繁,据SSHAC Level 3程序产出之地震源特征(SSC)模型,山脚断层由陆域延伸至海域,全长约134公里(超过车笼埔断层),距离核一厂约7公里、距离核二厂约4.3公里;恒春断层包括外海断层,全长约140公里,距离核三厂仅700公尺。此外,据历史记载,山脚断层、恒春断层临近之基隆、恒春皆曾有海啸纪录。

监委指出,海沟型地震极易引起海啸,据查,琉球海沟距离核一厂约65公里、距离核二厂约55公里;马尼拉海沟距离核三厂约13公里。咨询委员表示,马尼拉海沟被美国地质调查局警告是全世界发生错动机率很高的一条断层,另据日本「地震研究推进本部」预估,与琉球海沟连接的南海海槽,未来30年内,约有80%机率会发生规模8至9的大地震。因此,大海啸对核电厂的威胁实不可轻忽,允宜妥为因应。

此外,台电公司虽持续执行核二厂、核三厂机率式地震安全度评估(SPRA)并同行审查送核安会审查,惟伴随地震而来的地质灾害(例如山崩及土石流危害、砂土液化或黏性土软化、海啸溯上高度等)亦有可能造成核灾,除SSHAC Level 3程序已评估之各核电厂半径320公里内可能的地震源外,亦宜妥为评估各核电厂地震相关地质灾害,俾周延检视其整体耐震安全性。

调查报告指出,《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虽于114年5月23日修正公布第6条,将核电厂运转期限延长至60年。惟目前各核电厂运转执照均已届期,皆进入除役期间,已无延役可能性,倘若有重启之需要,自应根据SSHAC Level 3程序所完成之评估报告,进行核电厂整厂结构体耐震、系统及设备组件老化评估,并对外进行风险沟通,以免引发争议,并依法向主管机关核能安全委员会申请,经该会确认核子反应器设施无安全顾虑并审核同意换发执照后,始得继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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