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立法院今邀请内政部长、国防部长就「普发新版台湾全民安全指引如何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之政策效益评估」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针对立法院将提「有无双重国籍、放弃外国籍」切结书,李贞秀表达将会签署。媒体询问,该切结书是否具有效力?
刘世芳回应,现在《国籍法》里面,并没有切结或具结的规定。《国籍法》是针对中华民国以外的外国国籍的人,若在野党主张修法、且仅针对中配另设特别条款,形同特权立法,完全不符平等原则。
刘世芳说,按照《国籍法》第20条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如果要担任公职者,必须在1年内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根据行政院2023年的函示给各部会,所谓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当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
全台共有5名中配村里长,依《国籍法》20条规定,担任公职一年内须放弃外国国籍,但截至今年5月底,5个乡镇区公所怠于办理解职事务,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花莲县府也没有尽到指挥监督职责,因此内政部5月已将这9个机关函送给监察院查处。
刘世芳指出,《国籍法》第20条规定,5个陆配村里长已经超过1年未解职,内政部民政司多次去函包括县市政府,一定按照《国籍法》规定来处理,因为多次去文他们都是用推托的方式,比如「我们要问陆委会、移民署、民政司、内政部」,他们觉得县市政府对《国籍法》第20条非常清楚的表态,认为他们有失职,所以就移送监察院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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