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赵少康短暂受访表示,他早在726大罢免投票当天,就已明确表达「亮票是不对的」,承认自身行为是错误示范;在法院上,他也会认错,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虽然前议会议长可以亮票,但是选罢法规定不行,那就是不行」。

不过,赵少康也质疑,民进党不分青红皂白,发起劳民伤财的大罢免,这样是对的吗?民进党有受到任何处罚或制裁吗?花那么多公帑无差别罢免蓝委,「赖清德在2025年最后一天应该去面壁思过才对」。

赵少康更怨道,检察官为这么小的事情起诉他,其实也是浪费司法资源,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就是这个道理,发动这样的大罢免,他们都没事情,「很奇怪」。语毕,他便走入法院准备出庭。

赵少康在律师陪同下一同走进北院,准备出庭。读者提供
赵少康在律师陪同下一同走进北院,准备出庭。读者提供

事件缘于今年7月26日大罢免投票日上午,赵少康陪同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前往大安国中投票,2人短暂受访后,赵便先行上楼投票。不料才刚投完票,赵竟在圈票区外直接亮票给媒体拍摄,缓缓走近票匦后才将票对折投入票匦。

事后,赵少康解释,他是因为不小心把选票的背面当成正面展示,且他「不赞成罢免」的立场外界应都清楚知道,只是一时失误、不小心露正面,并坦言「这是错误示范」。同年8月23日,第二波罢免及公投投票日当天,赵态度转为低调,仅隐约挥动票纸后便对折投入票匦。

然而,赵少康仍被检警依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侦办。今年9月23日,赵遭北检以被告身份传讯,当天他强调自己「没有亮票」,「这么小的一张票,记者在那么远的地方,我拿票晃一晃,怎么知道是正面还是背面?」他也不忍怨道,「这件事劳师动众,浪费司法资源」。

案经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认为,赵少康在选务人员提醒「应将选票折好」后,明知现场有众多媒体守候拍摄,仍将其罢免票平举于胸前供现场记者拍摄,当下选务人员也一再提醒不得有亮票行为。然而,赵却在走近投票匦并准备将票投入之际,再次将圈选一面亮出、二度亮票。

检方审酌,赵少康身为知名公众人物,更曾多次参与重要公职人员选举活动,甚至亲自担任候选人,对于不得亮票规定应知甚详,却仍于投票过程中刻意违法,事后又饰词推托、辩称不是故意,企图轻描淡写、一语带过,态度显不足取,除依法提起公诉,也建请法院求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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