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租税优惠扩大,强调共利与研发激励
张瑞峰说明,因应劳动市场结构改变并鼓励企业分享经营成果,财政部已修正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延长并扩大租税优惠适用范围。其中针对24岁以下与65岁以上本国籍员工的增雇薪资费用加成减除率提高至200%,对于所有员工的加薪支出则可享175%的加成减除。另有助于技术深化与人才培育的研发教育训练支出,也可纳入研发投资抵减。优惠适用期间自113年至122年止,非历年制企业若符合过渡性条件,可于发布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不过企业须留意,加成减除金额需纳入所得基本税额计算,避免误列。
产创条例再升级,明确投资抵减与未分配盈余运用时程
张瑞峰指出,立法院已三读通过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针对智慧机械、5G系统、资安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支出,将原订113年到期的抵减优惠延长至118年底。企业应把握申报期,自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经济部系统登录及资料上传。另依第23-3条规定,企业若于114年5月31日前,以未分配盈余进行符合资格的实质投资,便可自113年度起申报列为减除项目,免加征5%未分配盈余税。若投资于申报后完成,则需一年内办理更正。需留意该投资限于资本性营业资产,土地与进项税不得计入。

房地合一2.0与CFC制度落实,企业应审慎检核风险点
针对房地合一2.0税制,张瑞峰提醒,企业出售105年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依照持有期间适用差别税率计税,常见误区如仅申报建物未申报土地交易所得,恐致遭补税与罚款。而若透过股权交易间接移转房地,若符合持有境内房地资产比例逾50%与持股过半两项要件,也将被视同直接交易课税。企业应预作交易架构评估,避免误判适用旧制或证券交易税制,进而产生税务风险。
另外,CFC制度自112年起正式实施,国税局将运用大数据监控企业跨境控股结构。勤业众信税务部协理赖盈洁指出,企业应确认自身是否构成申报义务,包括漏报、申报豁免但不符资格、亏损案件未附财报佐证,或计算基础错误等常见风险。CFC亏损须检附当地或台湾合格会计师签证财报,并于B7表勾选延期提示,否则不得适用过去10年亏损扣抵规定。
张瑞峰强调,虽然今年申报期限展延,但企业仍应提早准备并盘点各项优惠条件、审视境外控股架构及不动产交易计划,同时配合财报佐证与税务合规,方能确保正确申报、争取最大化优惠并有效控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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