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说明,收益平准金属于基金帐上之会计项目,来源为投资人申购ETF时缴付的部分价款,并同样配置于ETF成分证券,不影响资金运用。设计初衷在于避免ETF规模因短期大量申购而快速膨胀,造成原有投资人配息权益被稀释。不过若运用收益平准金刻意垫高配息率,恐让投资人误以为高股息率完全来自投资收益,因此需加强规范。
为避免ETF配息与实际投资收益脱钩,金管会要求投信业者订定收益分配原则,必须先分配股利、利息、已实现资本利得等,达到启动标准后才可动用收益平准金,并纳入内控管理。
投信投顾公会已于2025年7月发布「实务指引」,提供计算范例与违规态样,供业者遵循。金管会强调,规范并未禁止ETF以股利、利息、资本利得或收益平准金作为分配来源,也不是针对特定ETF的限制。
证交所提醒,ETF配息并非完整报酬,且不保证每月或每季必然配息,金额也会从净值扣除。若是不配息型ETF,股利与利息则会累积进入净值并自动再投资,发挥长期复利效果。投资人选择时,应依自身风险承受度、现金流需求,并观察实际报酬率,而非仅看配息率高低。
依规范,ETF若采配息机制,信托契约与公开说明书需载明可分配收益来源,若包含收益平准金,广告与文件中须清楚标示「基金之配息来源可能为收益平准金」。
自2023年11月起,投信业者公告配息金额时,必须同步揭露股利、利息、资本利得与收益平准金占比,让投资人能检视配息结构,提升资讯透明度,透过强化揭露与规范,ETF配息可回归实际投资成果,避免过度营造高息假象。
证交所呼吁,投资人投资ETF应详阅公开说明书,并理解不同ETF策略与属性,谨慎评估适合的投资工具。金管会与证交所亦将持续推进资讯透明化,维护市场健全发展与投资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