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表示,初泉公司销售「HN 1812 75G RO膜」商品,广告刊载「美国膜片制造」,广告整体给人的印象是该商品使用的RO膜片,制造地是美国。
公平会调查后发现,该商品及其RO膜片,实际是中国大陆业者制造,初泉公司也自己承认是该公司员工疏失,误认商品制造地,因此该广告宣称「美国膜片制造」与事实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众对商品制造地产生错误认知,广告与事实不符,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处业者新台币5万元罚锾。
公平会提醒,业者于广告宣称商品制造地应该要与事实相符,以免不实刊登而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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