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制定完善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机制,以利财政收支划分法后续推动,财政部昨第4次邀集地方政府会商统筹税款分配方式,在先前3次会商共识基础下,继续就统筹税款分配架构、指标及权重进行讨论;至于垂直分配部分,因涉事权支出划分及补助制度,尚待中央相关部会研议,昨未纳入会议讨论。
财政部表示,新版财划法施行后衍生多项分配争议问题,行政院长卓荣泰于9月13日邀地方首长会谈后,明确表达行政院立场,为「均衡城乡、均衡台湾」,须全盘检讨新版财划法,其中在统筹税款分配指标方面,并指示指标权重设定,应避免城乡失衡;人口指标方面,应考量人口结构因素;土地面积指标方面,应考量土地价值及管理成本等。
国库署指出,财划法应符合调剂地方财政盈虚的精神,获配财源不该「强者拿更多」;未来将扩大统筹分配税款规模,保障统筹分配税款及一般性补助款,不低于114年基准年期分配水准,这个做法并非是回到新版财划法修法前的分配方式,因规模一定会较基准年期多。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为发挥统筹税款调剂财政盈虚及均衡区域发展的功能,在统筹税款分配机制架构部分,规划分配公式优先弥补个别直辖市及县(市)基本财政收支差额「乡(镇、市)基本财政收支差额并入县计算」,以及搭配财源保障机制,适度纳入财政努力机制及考量基本建设需求,地方政府对此一规划方向多表认同,就基本财政需要额核计项目、财源保障机制计算基准等议题提出讨论,并希望未来修法时可明确订定计算方式。
此外,在「财政努力」及「基本建设需求」分配指标部分,地方政府也于会中热烈讨论。财政部表示,包括营利事业营业额、财产税努力、非税收入努力3大项财政努力指标,土地面积、人口数、工业人口、农林渔牧人口及农林渔牧产值5项基本建设需求指标,各指标并分别依人口结构、土地使用分区性质及人均等系数做进一步调整。
财政部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另就过去对指标的建议,再次提出希望能予考量纳入,财政部均于会中一一回应。
至于权重方面,财政部表示,将参酌各地方政府意见,衡酌指标间的替代性(互补性)、收入努力度或贡献度,并兼顾城乡差异、均衡区域发展及考量人口结构、土地价值及管理成本等因素,通盘审慎研议财划法修正草案,并依行政院指示循序推动修法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