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寿11月5日晚间共同宣布双方董事会同意合意并购,并购完成后,玉山金的资产规模将突破新台币5.8兆元,跃升为第5大上市金控公司,建构具备银行、保险、证券三大业务获利引擎的金控平台,双方预计明年下半年完成合并。

不过媒体于10月24日至27日期间陆续报导玉山金参与投标三商美邦人寿的出价条件,消息曝光后,两家公司股价在10月27日开盘后皆出现明显波动。证交所11月7日以「未依规定即时澄清媒体报导」违反重大讯息处理程序,各处两家20万元违约金。

公平会表示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寿合并案金额,已达《公平交易法》11条-1规定的事业结合申报门槛,依法两家公司须在结合前要完成申报,但11月5日至今都未收到两家公司递件申请,也没有任何来电询问申报事宜。

公平会表示,须在事业结合前「完成申报」,是指两家公司结合之前,须获得公平会审议通过并购案,否则将依《公平交易法》开罚20万元至5000万不等罚锾。

公平会强调,两家公司递件申请的所有资料须齐备,公平会才准予「立案」,自立案成立之日起算30个工作天进行审议,若有必要得延长60个工作天,审议期间共计90个工作天,若递件申请的资料不全,公平会将不断要求补件,直到补件齐全才算正式立案,立案后才会展开接下来的审查作业,进行准驳审议。

由于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寿才因违反重大讯息处理程序,遭证交所各开罚20万元违约金。公平会提醒,两家公司事业结合前,须经公平会审议完成并做出准驳决议,若公平会决议「不禁止结合」,两家业者才能进行并购,否则依法开罚20万元至5000万不等罚锾,请业者提早向公平会递件申请。

公平会说明,若事业体向公平会递件时间太仓促,在公平会尚未核准前,迳自进行并购,又或是并购业者对外宣称尚未完成并购,但实际已展开并购动作,届时公平会将严查「实质有无完成结合」,因事业结合的样态多又复杂,公平会的认定方式包括持股变动是否超过1/3、股东改变、董事是否完成改选等,公平会呼吁业者勿踩红线。

此外,公平会指出,虽然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寿目前尚未递件,但依据玉山金控对外表示因没有人寿及保险业务,因此并购三商寿,若以此角度分析,公平会届时审查将从跨业「多角化结合」方向进行审查,另外所有事业体版图并购,都可能涉及水平结合、垂直结合等,以及有无限制竞争等状况,所以一切还是要等两家公司递件申请的文件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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