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青年报报导,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Pham Thu Hang)上周四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媒体对中国船只在东越南海(East Vietnam Sea)越南专属经济区内,进行非法勘测活动有何回应,范秋姮强调,所有外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棚内,进行研究或勘测活动,若未经越南许可,均属违反越南的主权权利及管辖权,这一立场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所确立。
她指出,这并非外交部首次对外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内,未经许可的活动提出抗议。
越南与中国同为《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越南已于1994年批准该公约。
作为一个拥有超过3,260公里海岸线的沿海国家,以及《海洋法公约》成员,越南依法完全享有公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棚等相关义务。
范秋姮补充,2024年7月17日,越南外交部已正式向联合国大陆棚界限委员会(CLCS)提交文件,申报越南在东越南海中部超过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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