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突禁养没配套
农业部于10月8日预告《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将禁止一般家庭民众饲养河口鳄。对此,一名嘉义鳄鱼养殖场业者指出,自己从民国78年起就依法登记饲养,虽一度因法规变动被没收执照,但后续已补发成功,如今却在未接获通知的情况下再度面临禁养,「实在太不合理」。
本月17日清晨,业者带著鳄鱼北上至立法院陈情;警方与北市动保处接获通报后随即到场处理,并于下午将鳄鱼送回嘉义饲养场。

河口鳄陈抗被拐骗回家
不过,业者事后指出,当时动保处原称会「协助将鳄鱼载往农业部陈抗现场」,未料在他做笔录时却突然接到通知,鳄鱼要直接送返嘉义,「根本是被骗上车」,也导致原订的行程全被打乱,让他错愕又无奈,只能请八旬父亲代为接回。
他强调,事前皆有通知相关单位,当日凌晨5时就抵达立院门口,全程未造成交通阻碍或民众恐慌,通勤路线也事前规划妥当,「只是想让政府听见声音」。

业者气炸喊告
原定于20日前往农业部前举行抗议活动,但因受台风外围环流影响,业者担心「鳄鱼遇水太兴奋」,又顾及现场秩序与警方执勤安全,决定暂时取消,并向北市府发出通知书,说明将于近日携鳄「拜访」主管单位台北市动保处。
业者今(23日)向《壹苹新闻网》表示,已找律师咨询,若两日内仍未收到北市府正式回复,将前往嘉义县警察局报案,并以「背信罪」对北市府提出告诉。

北市府不买单:联系警局加强监控
对此,动保处动物救援队代理队长陈瑞滨回应,动保处将鳄鱼发还饲主(指业者),请嘉义县政府依《动保法》追踪查处;均依法行政,并无其所称的背信。
对于业者的通知,陈瑞滨说,已联系警察局信义分局加强监控,防止危险动物威胁市民安全。他解释,其17日将危险动物近3公尺鳄鱼吊置于立院门口,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将鳄鱼隔离,后以警用吊车运置台北市动物之家保管,并将业者带至派出所制作笔录,后续依法裁罚。
最后,陈瑞滨强调,任何活动或诉求均不应以动物作为筹码或工具;鳄鱼属于危险动物,饲养本身即具风险,如以捆绑或长途运输等不当方式处理,不仅可能造成动物紧迫或受伤,若于活动过程中发生逃逸导致人员受伤或威胁公共安全,行为人将须负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