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表示,因11月12日凤凰台风影响全台,造成部分地区灾情严重,为照顾灾区民众权益,推出「1112凤凰台风受灾民众公路监理业务权益照顾措施」,受灾民众只要持有村里长、警察局、派出所、乡镇市区公所或相关机关出具证明,包含「补发汽机车驾照、行车执照、牌照登记书」、「办理车辆报废、缴注销、停驶及号牌遗失或损坏」、「车辆定期检验」、「交通违规罚锾缴纳、裁罚及汽车燃料使用费缴纳」、「职业驾驶执照审验」等监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5年5月31日前向公路监理机关申办。
另因台风致车辆受损须办理报废、缴注销、停驶者,汽车燃料使用费计征至灾损前一日止;办理汽车修护者,凭汽车修理厂开具证明文件,按修车日数减免之,须于115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请。
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灾车辆所有人死亡,亲属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或报废、缴注销牌照者,交通违规案件免罚及积欠汽车燃料使用费免缴,办理汽机车继承过户者免征该项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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