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大罢免连署书涉嫌伪造案,日前在双北搜索约谈罢绿领衔人及成员,上月18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黄吕锦茹等4人,台北地院19日清晨以「无证据显示」黄吕锦茹、曾繁川涉案,一度无保请回。北检不服提出抗告,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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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上月25日重开羁押庭却迎来大逆转,据检察官声请及抗告提出的全部证据资料,认黄吕锦茹涉犯伪造私文书、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非法利用他人个人资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灭证之虞,裁定黄吕锦茹自4月25日起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黄吕锦茹不服,委任律师日前也提出抗告。高院合议庭审理后,认黄吕锦茹涉犯刑法行使伪造私文书、个人资料保护法利用他人个人资料等罪嫌重大,且与本案其余共犯间,关于政治立场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关系事后又曾指示他人制作某文件传送予共犯,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灭证之虞,有羁押必要,原裁定羁押禁见并无违法或不当,认抗告无理由,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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