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罢吴四骑士」刘思吟及其老公林叡、满志刚等3人涉犯行使伪造私文书、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嫌,均以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期间均为1年,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各向公库支付5万元,并分别参加法治教育课程 1场次。另有15名党部志工获缓起诉,须向公库支付3万至1万元,并参加法治教育课程。

至于「罢吴四骑士」陈冠安、罢免吴沛忆领衔人李孝亮、罢免吴思瑶领衔人张克晋等4人,因查无积极证据可资证明知晓或参与本件伪造罢免案提议人名册,犯罪嫌疑不足,均以不起诉处分。

另于,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张斯纲同样获不起诉,但在他将「吴思瑶罢免案提议人名册」交予赖苡任时,未于搜集之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上开提议人名册之个人资料,是否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另函请台北市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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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双吴连署书逾9成拢系假!笔迹高度相似 志工1天「抄」出5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