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首先表示意见认为,陈沂所转载的贴文是由李怡贞制作的「虚拟替身」,是李结合语文、美术及精神结合之创作,陈为了代言叶黄素直接截图取用,并非合理使用,而是商业用途,且陈沂既然辩称Meta虚拟替身制作容易,为何不直接自己使用制作,而是选择截图揶揄李怡贞?

对此,陈沂出庭强调,Meta对虚拟替身另有服务条款规定,任何制作都会无条件转让予脸书,李怡贞声称著作权属于自己,那李岂不是占有Meta的著作权?且她转图只是为了改错字「然候(后)」,改错字错了吗?那全部的国小老师也都犯罪了吗?
陈沂更指出,李怡贞贴文所指「陈沂长得像宋慧乔」一事,早就经过诸多媒体报导,非李的原创性发文;至于艺术性部分,她认为该贴文也非诗词,还加以举例若是诗词,贴文应类似为「天上的鸟看到陈沂⋯鱼看到都浮起来⋯」等内容,直言废文不具原创性,仅是李欠缺创意的个人思想。
李怡贞回应,陈沂有自己的想法她尊重,但「犯法就是犯法」,至今陈仍持续诋毁她的人格,且陈的举动也让大众真以为她写错字,有损她作为律师的名声。因此,李怡贞向陈沂求偿精神慰抚金及著作权相关慰抚金,共计7亿印尼盾(相当于新台币130万元)。
庭末,陈沂称若此案真判她有罪「绝对天下大乱」,法院未来可能因此要成立「虚拟替身专案小组」,并直呼「谁还敢帮人改错字」、「(官司)绝对要打到底!」最后,她更直问法官「我很想知道『然后』怎么写」,法官则冷回「此非法院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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