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谢男长期家暴42岁妻子,妻因申请保护令,谢男也因此被强制驱离住处。未料才过了10天左右的安稳日子,谢男昨晚间突违反保护令返回住处,再度对妻子施暴,妻子报警后,谢男随即被移送新北检,但今日又获交保,于是埋伏于原住家附近,见妻子出门先开车追撞后再持长刀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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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保护令(保护令)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跟踪骚扰防制法》中保护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与权益的法律命令,由法院接受声请后予以核发,一般可分为通常、暂时以及紧急保护令。

政府部门提供家庭紧急保护令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提供快速且有效的保护,对于受暴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紧急保护令的核发速度快,法官得不经开庭审理而直接核发,通常在4小时内就能完成,可以有效阻止加害人持续施暴。直到地方法院做出更进一步的裁定。 

然而,加害人「无视保护令」的案例时有所闻,许多加害人在被交保候,心中更是怨怼,反而对被害人更施加暴行,酿成更多悲剧发生。

行凶地点就在热闹的土城市区。警方提供
行凶地点就在热闹的土城市区。警方提供

甫播出大完结的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2》,饰演许幸国的张翰因生意失败长期酗酒对妻子朱芷莹家暴,尽管朱芷莹也申请了保护令,仍无法阻止张翰骚扰,最终被强行掳走导致悲剧发生。

家庭暴力保护令之种类及声请方式?

(一)何谓保护令?保护令有哪些类别?

保护令可以保护家暴被害人免于再被伤害,它可以命令加害人离开住居所、离开被害人的生活环境,保护被害人的安全,还有其他多项的保障。『保护令』分为三种类别:

1、通常保护令

(1)声请人及程序:被害人、检察官、警察机关、主管机关以书面为之。

(2)核发程序:需经审理程序。

(3)效期:有效期限为二年以下,自核发时起生效。失效前得声请法院撤销、变更或延长之。有效期间之延长,每次为二年以下。

2、暂时保护令

(1)声请人及程序:被害人、检察官、警察机关、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以书面为之。

(2)核发程序:得不经审理程序。

(3)效期:自核发时起生效,于法院审理终结核发通常保护令或驳回声请时失其效力。

3、紧急保护令

(1)声请人及程序:检察官、警察机关、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以书面、言词、电信传真或其他科技于日夜间或休息为之。

(2)核发程序:依警察人员到庭或电话之陈述,认被害人有急迫危险者,于4小时内以书面核发保护令。

(3)效期:自核发时起生效,于法院审理终结核发通常保护令或驳回声请时失其效力。

(二)当事人自己如何声请保护令?

1、搜证:由于民事保护令是期待法院限制他人的行动与权益,因此搜集证据仍是重要的关键。可以做为证据的资料包括:

(1)受(处)理家庭暴力暨儿少保护案件调查纪录(通报)表、家庭暴力案件现场处理调查表。

(2)验伤诊断证明书。

(3)其他相关证据(证人、录音、或某些求助证明等)。

2、填写民事(暂时)保护令声请书状:(保护令声请,应以书面为之)

(1)当事人只要声请暂时保护令,法院会在核发后,自动为当事人进行通常保护令的声请程序。

(2)不一定要使用制式书状,只要书面资料记载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细则第五条所列之事项即可。

(3)检具证据与声请书状,至法院声请:当事人可至自己住居所、相对人住居所及暴力发生地等处法院声请,或至各县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警察单位皆可以协助声请保护令。

(资料来源:台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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