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局昨天下午4时许接获报案指出,在新店区广兴桥下游粗坑坝区域,有民众进行SUP(水上立桨)活动时发生溺水情形。消防局迅速调派人车前往抢救,16时15分搜救人员到场后,随即由1艘救援船艇(4名警消、1名义消)下水搜寻溺水者。搜救行动过程中,因现场水流湍急,船艇遭遇强大翻滚水流反复翻覆,造成5名搜救人员不慎落入水中漩涡,导致警义消3人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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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还原第一现场:水下分不清方向 「被浪打晕」5人有3人失去意识
据当时下水搜救的队员指出,当时搜救艇被卷入激流翻覆,他被压在船下,拼命想要游出去,手中还摸到同被压住的队员,然而他却分不清楚方位,失去自救能力后,接著就被浪打晕。据悉,当时艇上5个人都是顺著水流「飘出去」,才被后续其他消防员救起,其中3人已经失去意识,而有2人则是呛水,经送医后暂无大碍。闯禁区进行SUP的50岁陈男,被救起时也无生命迹象,送医后不治。
然而,这起不幸事故虽因民众闯禁区而起,吴恩硕殉职却是一点一滴的人为因素,在许多环节上出了差错,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与吴恩硕交情匪浅的消防员A男表示,他们不是特搜人员,消防局一年一次的水域常训,除了次数少,也根本没讲过「翻滚流」不能把船开过去,也意谓著,基层消防员都缺乏类似救援经验。

吴恩硕之死是人为?三大要命因素环环相扣
回顾这场悲剧,翻覆的小艇上搭载著3名直潭分队队员、1名乌来分队队员、1名义消,「这不合常理!」一般这类型小艇搭载3个人算是极限,除了人数过多,艇上由来自3个不同单位人员组成,合理推测默契不足,最严重的是,在这种危险水域中,按照SOP应该双艇进行救援,其中一艘在后方待命,而这三大要命因素环环相扣,导致消防员之死。
《壹苹新闻网》接获爆料指出,与溺水陈男一同闯禁区的同伴,急著要消防员「赶快下水救人」,在这样不断催促下,搭载5人的小艇就独自出发,而现场指挥官也未及时阻止,不幸的事件就此发生。

消防人力不足、缺乏强制力...悲剧发生
为什么会有不同分队的人员搭上同一艇执行救援任务?消防员A透露,背后的因素是消防人力不足!过去几年消防员超勤加班,政府没预算发出这些加班费,反而在这2年强制要求基层人员换成休假,一般基层人员每个月约有19到20天的假日,「没人值勤,人员补进来速度又慢」导致分队上值班的人变少。
此外,这些危险水域虽有警告告示牌,消防局也会要求基层人员驻点巡逻,但消防员没有强制力,劝导力度不足的情况下,让闯禁区的民众肆无忌惮,一旦出事,基层消防员必须进行相关救援任务。在种种因素下,消防员之死,可说是一点一滴的环节所造成。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本案发生地点位于广兴桥下游河段,现场设有台湾电力公司桂山发电厂管理的警示告示牌,明确标示「上游水坝随时会放水」,并禁止在该河床区域内进行戏水、游泳、钓鱼等行为,属于高风险水域。该名溺水民众未遵守现场禁制规定而从事水域活动,进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消防局说,出勤人员皆受过专业急流救生训练,并于救援全程穿著急流救生衣、防寒衣与头盔等标准配备。惟因现场水势过于汹涌,加上需深入漩流区救援,才导致船艇翻覆与同仁落水不幸事故。
据了解,殉职的勇消吴恩硕是警专25期,年资16年,今年还考上警察大学二技,具有消防安全检查训练、危险物品管理训练、初级防宣、进阶防宣、火灾鉴定调查训练、EMTP高级救护技术员、 EMT助教、长隧道训练、救生员训练、大货车等执照、证照。

消促会:消防全面纳入《职安法》刻不容缓
吴恩硕同时是消防权益促进会的成员,过去也努力替同仁争取许多的权益,该会长期主张消防全面纳入《职安法》,吴恩硕也1年多前曾在脸书封面照片写下「公安要保障,消防入职安,愿消防员出入平安」。
消促会说,10年间已超过40位消防人员殉职,凸显政府所推动的消防人员职安纳入消防法根本无法完整保障消防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消防员在不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灾形同杀人,全面纳入职安法刻不容缓。
消促会指出,消防队员平时除了紧急救护、预防查察及抢救火灾外,更是要执行包含山域、水域搜救等复杂勤务,认为消防三大任务更应该朝向设立专责单位的方向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