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今日开庭,法官上午特别就沈庆京具保停押的相关内容,针对交保金额部分,不会比之前的金额(1亿元)低,且还要另外由一名具有相当资历的人士为沈庆京书面担保,保证的金额也要比交保金额多出数倍,另外还可能考量科技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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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沈庆京目前人在台大医院进行霉菌治疗,法官为了尽速让他了解有关具保停押的相关内容,且能与律师讨论后表示其意见,当庭请书记官发函北所让其委任律师苏振文前往台大医院律见,苏振文也于下午3点30分左右到庭,庭末向法官转述沈庆京意见。
苏振文表示,交保金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逃亡,沈庆京现在不会逃,其身体状况也不容许他逃,逃了就等于自杀。而担保金额部分,沈庆京因为本案导致他的财力和银行信用都受到极大影响,若是能够不超过先前1亿元的交保金,他可以想办法来筹措;另外就人保部分,因为考量到一般人恐认为此案掺有政治成分,这时要找到有一定资历的人「真的太为难(沈庆京)朋友了」,因此希望法院不要征求人保。
另外,苏振文也提到科技监控,他说明因电子脚环、手环会定时发出讯号,会影响到沈庆京的帕金森氏症,加上目前治疗医护会需要寻找身上血管,穿戴装置可能也会影响到沈庆京的紧急医疗权,因此若法院真的有相关考量,希望能采取手机监控。
苏振文指出,沈庆京提及自己已在看守所羁押11个月,包括今年过年、清明节都没有去三芝扫墓、祭拜父母,这让他很过意不去,如今沈庆京也怕若受科技监控,未来去了三芝、行经海边恐又会带来误会。法官听闻后似乎也相当无奈,认为法院尚未谕知裁定,却先说要去三芝;检察官则认为,保外就医还是以医疗需求为主,而不是跑去海边。
庭末,法官谕知若沈庆京无法提供人保的保证书,那可能就会在保证金部分提高具保金额;至于沈庆京要去三芝,法院也无法阻止他尽孝道,可能就要事前通知或指派警员跟随,一切仍须待合议庭评议,最快将在明天做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