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合议庭今日做出裁定,沈庆京除了须以个人名义提出1亿元交保金,还须寻得一名具有相当资力之人作为具保人,提出2亿元之保证书后,才会准予停止羁押。停押期间将限制住居,并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同时还须施以手机监控、配戴电子脚镮,另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

京华城案昨日开庭,法官特别就沈庆京具保停押的条件进行说明,包括具保金额部分,不能低于先前的交保金额(1亿元),且还要另外由一名具有相当资历的人士为沈庆京书面担保,其保证金额也要比交保金额多出数倍,另外还可能考虑施以科技监控。

 

对此,沈庆京委任律师苏振文表示,沈庆京因卷入此案其财力及银行信用都受到极大影响,希望交保金额能压在1亿元之内,他将尽力去筹措;另外,由于一般人恐认为此案掺有政治成分,不愿被卷入案件中,这时要找到有一定资历的人「真的太为难(沈庆京)朋友了」。

苏振文提及科技监控,他说明因电子脚环、手环会定时发出讯号,恐会影响到沈庆京的帕金森氏症,加上目前仍在进行治疗,穿戴装置可能也会影响到沈庆京的紧急医疗权,因此若法院真的有相关考量,希望能采取手机监控。

同时,苏振文还转告法官,沈庆京担忧自己受到科技监控,未来若前去三芝扫墓、祭拜父母时,路程行经海边恐会带来误会。此话一出,也让法官当庭问道「三芝距离海岸线有几公尺?」并表示法院都还未谕知裁定,沈庆京却已先说要去三芝,最终也只能无奈向苏振文回复「一切待合议庭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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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京华城案涉行贿 沈庆京还因这案缠身!身心「达到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