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罚款案缘何女于去年9月10日、同年月30日分别自韩国仁川与首尔搭机返国时,分别携带28.6条卷烟及1280支非叶卷雪茄入境,因未依法申报直接在免申报柜台通关时,遭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查扣,并依违反《烟酒管理法》裁罚5万余元,没入所有卷烟与雪茄,全案并于今年4月移送士林分署执行。

由于何女迟迟不缴罚款,士林分署书记官于是调查其财产,发现她持有富乔等上柜股票,今年6月27日依法扣押其股票。何女收到扣押令得知股票被冻结后,随即联系士林分署,表达急需解冻股票进行交易,并供称当时误认仅须补申报即可携带超量香烟,因不熟悉相关法规而受罚,何女于是在执行人员沟通及积极协助下,本月18日全数缴清罚锾,股票也因此解冻。

士林分署指出,贯彻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积极执行旅客入境携带烟酒裁罚案件,并提醒民众,出入国境时携带物品应遵守海关申报规定,每位旅客携带烟类等免税额度为卷烟200支(即1条),或雪茄25支、烟丝1磅,若超过免税数量,应如实申报,否则超量部分将遭没入,并依法裁处罚锾,切勿心存侥幸,以免因违规而面临重罚移送执行,倘若受罚,请尽速清缴欠款或办理分期缴纳,以免财产遭查扣执行、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