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消防局25日10时许接获报案,屏东市公兴路民宅有创伤救护案件,立即出动4车8人前往,到场时2名伤者分别为58岁陆姓女子,身上有利器造成伤口,已经没了呼吸心跳,送往国军医院仍回天乏术,另名伤者为62岁薛姓男子,他受伤意识模糊,送往屏东荣总救治。
检警昨天下午初步相验,死者陆女左胸口有一处3.5公分刀伤,其他身体部位并没有类似伤口,仅有摔倒时造成的瘀伤,判断是「一刀毙命」,薛男动手后持刀自残,在手臂、颈部留下利器造成的伤口。
薛男一度重伤昏迷,送往屏东荣总后再转院到高雄荣总,目前伤势处理后已无生命危险,状况稳定,预计2天后可转入普通病房,警方也派员在现场戒护,仍得等他清醒后才能厘清犯案动机,后续将依杀人罪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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