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于,曾协助柯文哲竞选台北市长的医师许富舜,今年1月间在柯文哲妻子陈佩琪脸书(Facebook)留言指出,2014年他为柯文哲建置线上政治献金电子金流系统,当时认为柯文哲能为新政治典范、拒绝不明来源的金钱运作团队,「然而,我亲眼见到这些金额被带回家,内心难免不胜唏嘘」。

根据士林地检署不起诉书,许富舜后续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可以问史书华,他一直不爽他捐的新台币10万元不见了。史书华则受访称,从未收到收据,也无法从监察院申报系统查到捐款纪录。

陈智菡随即在脸书发文并召开记者会,表示已查明会计确有寄出收据,也曾向史书华确认寄达,并公开含有史书华个人资料与监察院捐款纪录的说明看板。史书华对陈智菡提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检方认定,陈智菡于公开时已遮蔽部分个资,且其目的是为回应外界对政治献金去向的质疑,具公共利益的正当性,予以不起诉处分。史书华不服,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高检署认为再议无理由,昨天驳回再议确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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