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脸书社群「靠北police」发文指出,黄明昭的硕士论文《 街头抢夺犯罪者决意历程之研究—以台北县辖区为例》(2004)抄袭警政署花24万做出来的研究案《 街头抢夺犯罪问题研究》(2006),研究案主持人还是黄校长的指导教授谢明彦。两篇论文论文相似度破表,有14页是连续复制贴上一字不改,丢AI比较两篇文字重叠率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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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究文献动机与抢夺犯背景资料(如性别教育职业统计数据与描述段落)一字未改,只抽换数据研究目的、名词定义与理论架构使用一致,狂抄14页复制贴上研究方法与章节安排相同,内文大量段落雷同,转折词、漏字甚至标点符号与语句完全相同。
网友质疑,黄明昭的指导教授为谢文彦,研究主题、时程、数据皆相似,发表时间只差2年,如果黄明昭的硕论真是延伸谢文彦的研究计划,为什么没在正文中明确揭露关系?只在最后放在参考文献?也没在谢词中提到老师提供资料?
中央警察大学今天说明,黄明昭在民国93年就读犯罪防治研究所,撰写其硕士论文《街头抢夺犯罪者决意历程之研究—以台北县辖区为例》,系以指导教授谢文彦老师主持之政府委托研究案—「街头抢夺犯罪问题研究」为基础,针对当年街头抢夺案最严重之台北县进行延伸性研究。二者犯罪学理论基础相同,但研究对象、研究样本、统计年度范围、研究方法、访谈对象、访谈结果分析,与结论建议深化分析,均具独创性,与指导教授之研究报告不同。
警大指出,民国90年代初期「街头抢夺」为当时社会盛行之犯罪问题及重要的研究议题,论文作者当时服务于台北县警察局刑事单位,对研究议题具有实务侦办之经验,在进入犯罪防治研究所修课期间,本于学术研究(论文)回应犯罪实务的理念,与授课老师(也就是后来的指导教授)讨论后,决定论文的方向与题目,由指导教授提供研究资料(包括犯罪理论与理论衍生之构念)与文献回顾(譬如街头犯罪盛行率与可能成因),撰写论文后并依据指导教授意见修改文稿,该论文有于参考文献中列引研究报告。

经初步检视,该论文采用与研究报告不同的研究架构与方法(加害者特性暨情境因素,经决意历程,对抢夺行为及终止抢夺行为之影响),采取实证访谈、分析被害情境调查及刑案现场勘查资料等方式,进行纯质性之研究探讨,且自行挑选10名研究对象进行深度访谈。由于街头抢夺犯罪之类型与成因,本有县市地域差异之可能存在,其研究结果、发现及建议有相同结论,显见街头抢夺有犯罪成因本质共通性,但仍有地域性之独特发现与建议,此乃该论文研究之价值所在。此外,校方订有学术伦理相关调查与处理机制,该案将循规定程序办理,以维学术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