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判决指出,王男于2019年12月间与女友交往后,2人于2020年4月4日晚间用餐后到酒吧喝酒,隔天凌晨3时许入住北市信义路一家摩铁后,王男趁女友沐浴时,将FM2掺入女友的水蜜桃口味啤酒中,女友洗完澡喝下后就陷入昏睡、直到隔天下午醒来后认为被王男下药后乘机性侵,愤而报警坚持提告。王男虽承认摩铁与女友有发生性行但没下药,也没有违反女友意愿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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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的律师还指出,王男虽曾向女友表达,「人都会犯错,但拜托别毁了我」,是因为他劈腿被女友发现,不排除女友因爱生恨才提告让王受罚,且不排除摩铁未确实清洁,王男女友可能误喝到之前房客留下掺入药物的杯子。

不过,法院根据王男女友的尿液检验报告,验出被害人的检体有FM2,另从王男与女友对话内容,王男犯后并未否认有对女友下药,且女友指控,「我问王男为何下药,王男说因为下药,我才会帮他口交」,显见女友原不记得与王男发生口交行为,是王男告知才知悉,认定王男却有趁女友昏睡之际将阴茎插入女友口腔的性行为。另王男还主动从100万元和解金一路谈到250万元,最后再增加到800万元,认定王男确实下药性侵女友。

一、二审均以王男否认犯行,无悔意犯后态度不佳,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王男9年徒刑,王上诉后,最高法院认原审判决认事用法均无违误,且量刑适当,今驳回上诉定谳,同时通知检方对王男启动防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