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家事调查官报告指出,观察本案长男与父母的互动,可发现孩子在双方家中时,爸爸、妈妈各为主要照顾者,且皆能聚焦问题并顺畅应答;此外,长男与内、外祖父母的互动也均属良好。就教养部分,调查官认为母亲对于长子的管教方式较有原则且能坚守,但于达到目标的过程能适度妥协,并以合作方式鼓励,同时对于子女的不适行为也会给予纠正。
此外,长子向调查官表示,他现在和爸爸同住,对于爸爸、妈妈的喜欢「一样多」,妈妈很会照顾他、带他去新的地方玩,爸爸的电脑也很强、更会带他去打球。至于曾经有过哭闹拒学的情况,长子解释是因为他很想要看到妈妈,并童言童语道「不懂什么亲权,让法院选就好了」、「希望爸爸、妈妈回到以前,我想要三个人住在一起的日子,但他们会吵架,做不到」。
案经士林地院审理,法官王昌国审酌长子虽与父亲同住,并就读附近的小学,但依报告可知,长男因思念母亲而有拒学的情形,且在生活习惯、情绪控管及教养上,母亲均有较高的掌握及理解,且可使用多元的方式管教小孩,较有拘束力,使长男呈现较为稳定的情绪与学习能力,依孩子的最佳利益作为考量,裁定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亲权,并由母亲担任主要照顾者。
「法院的判决只是孩子生命历程的一个逗点,而不是亲情的句点。」法官也于裁定书上以白话长文写道,长男爱著爸爸、妈妈,没有谁多谁少,也不时透露想回到以前、3个人都在一起的期待。然而,不能牵手共渡一生的双方,该如何回应长男的深望,或是就此视而不见,千丝万缕之中,如何彼此尊重及被理解,诚盼父母念兹在兹。
法官指出,孩子这样的成长经历,如果能够让父母体悟「诉讼带来的冲突对孩子是多么大的负面影响」,进而捐弃成见,好好学习成为友善合作的父母,或许是必要之痛。但,何时孩子才愿意打开紧闭的心扉、去相信别人,然后倾诉自己的情感?也愿意去相信整个家庭的基石、司法制度及社会的运作,都是建立在信任之上。
法官喊话,在亲权的诉讼中没有谁是赢家、输家,也不定义谁是好人、坏人,但没有人是局外人,应该如何权衡与协调父母与子女间的纷争,答案从来都不简单,谅解与等待也不容易,父母过犹不及的反应,都可能会带来孩子成长的阴影。期盼双方能够暂时放下把孩子的伤痛做为指责对方的理由,便是脱离恶性循环的开始,「重拾孩子的笑靥看似那样困难,却又如此容易,端赖父母的一念之间与行动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