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居住在豪宅的80岁老翁,今年5月接到一通假冒公务机关诈骗电话,对方自称是屏东县潮州分局张姓员警,借口老翁在台湾银行潮州分行的户头,有不法资金进出情形,须将老翁送办,传唤老翁即刻前往潮州分局到案说明。
过程中吊诡的是,诈团还对老翁进行「反诈骗宣导」,告诉老翁:「如有诈骗集团佯称要你视讯或电话做笔录,就一定是诈骗,做笔录一定要到警察机关现场才是真的。」语毕要求老翁立即前往潮州分局做笔录,老翁因此误信对方是「真警察」,但表示自己独居行动不便、无法立即前往屏东县。
诈团以严厉的语气要求老翁需在当天前往,否则将直接移送,在老翁苦苦哀求下,假员警态度软化,表示:「看在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虽然按规定不能电话做笔录,但我们为您破例一次!」接下来用「电话做笔录」的方式,引导老翁因涉刑事案件,须代管财产,要求老翁转帐户头内新台币3700万余元。
之后,诈团发现老翁独居无助,食髓知味,再度以假检察官的身分致电老翁,要求老翁交出名下不动产作抵押,老翁因深信「为他反诈骗宣导又对他破例礼遇的公务机关」,交出清水区透天厝的不动产进行质押,贷款得1千万余元再交给诈团监管,直到与定居美国的女儿通话后,才惊觉遭诈、前往报案。

刑事局分析指出,此类假冒公务机关诈骗手法,通常会先假称被害人的个人资料或证件遭冒用,利用受害人恐慌心理,假冒户政事务所、警察局、地检署等机关人员,以视讯、电话笔录等方式施压,要求提供财产证明或交付财物,受害者以年龄 50 岁以上占比例甚高。
刑事局统计,114年上半年因假冒公务机构遭诈,且财损高达千万元以上案件,计有113件,其中,双北及台中的发生比例占多数。
刑事局呼吁,接获可疑来电自称检警、法官、侦查人员等,切勿轻信电话中所说「监管帐户」、「侦查中需交财产证明及代管不动产」等说法,且电话或视讯做笔录就一定是在诈骗,没有例外或是开后门,务必挂断电话后拨打165或当地警分局查证。此次李姓老翁案为假检警诈骗的典型案例,也突显出高龄者与资产拥有者容易成为诈骗目标。警方强调,大家若能提高警觉、确认对方身分、冷静应对,就能大幅降低受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