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自立门户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林沄蓁,原以为与当时老板吕秋远的恋情能一直走下去,甚至发展成佳话,岂料,这对准佳偶因女方怀孕而生变,2人为了「小孩」演变成怨偶。林沄蓁认为,当时因为怀孕而「被离职」,一度失业,经过沉淀、思考后,除了重新出发筹备事务所,也委请律师提告并申诉,并向北市劳动局以职场怀孕的性别歧视等事由提行政申诉,还提民事诉讼向吕及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连带求偿100万元慰抚金。
林沄蓁今年6月2日打破沉默,对与吕秋远恋爱怀孕生子的事件亲上火线直播诉说原委后,双方战火表面上虽暂时平息,但林女早在6月初已先就她因怀孕被迫离职一事,主张在职场怀孕歧视,向北市劳动局提出行政申诉。劳动局经3个月调查,日前认定吕的宇达事务所确实有怀孕歧视,将裁罚30万元并公布雇主吕秋远姓名。她另对吕求偿100万元部分,台北地院明天(2日)首度安排调解。

林沄蓁提告主张,她于2023年3月1到吕秋远的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任职实习律师,月薪3万元,2人交往后于7月10日发现怀孕并告知吕,吕就开始软硬兼施,以电话及Line讯息三番四次要求她堕胎,并以工作相胁,同月27日,吕要求她与妇产科医生约时间堕胎并回报,吕传讯,「下周你要何时请假,记得跟我说,我会直接跟张姊安排...。」、「如果你要在假日,可能要先告诉我..。」、「...时间你还是要赶快约,毕竟越晚对你的身体状况越不好…你还是要尽快跟医师约时间,好吗?」
隔天(同月28日),吕秋远邀约她到北市南京东路一家咖啡厅谈判堕胎,但谈判未果,同月31日,吕仍持续要求她报告与医生约诊堕胎时间传讯,「这星期你还是要尽快告诉我时间,不然我又没办法配合。」同年8月1日,吕屡次打Line电话要求她堕胎,并再次邀约外出谈判。她畏惧吕是宇达最高负责人,掌握所内人事任用生杀大权,因此回报已依要求前往妇产科询问堕胎事宜。
林沄蓁指出,2023年8月2日,吕秋远假藉邀请她外出用餐以便胁持前往妇产科堕胎,「中午要不要吃饭」、「对,如果你还是不做决定,那就我做。」并说,「如果你还是无法下决定,我中午会找张姊谈,整件事就到此为止,妳下午也不用来上班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再等待这件事…。如果妳要一起吃饭,也请妳现在告诉我…就请妳下决定吧。」她深怕拒绝将引爆双方更多肢体冲突,并危及腹中胎儿安全而不敢反抗,在不得已下只好依照吕的指示,收拾办公室私人物品,离开宇达事务所。

林沄蓁指出,吕秋远于她在职期间怀孕屡次以言语或文字讯息逼迫堕胎,并以工作相胁,属怀孕歧视及性别歧视,造成她身心灵巨大压力,因此依《性别平等工作法》第11条第1项、第26条、第29条之规定,向吕求偿非财产上损害100万元。
林沄蓁强调,吕秋远身为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平日倡导并维护妇女权益,理应对性别平等与女性劳工权益怀抱高度自觉与尊重,确与其倡导理念背道而驰,在于她怀孕期间以雇主身分下最后通牒,要求她于去年8月2日决定是否堕胎,若不决定则不用来工作,如此侵害她身体自主及工作权行径,不仅残忍而暴力,令人发指,更伤害她身为律师应有的人权、专业形象,甚至加深心理打击与伤害。
林沄蓁还表示,吕秋远职业律师职务多年,承办案件数量庞大,财力雄厚,又长期在媒体平台发声,借由维护妇女权益人物设定形象,并藉其在法律与公共事务领域所累积的声望而有显著地位。其人脉网络及社会影响力,相较于她初入行、资源有限,形成实质上支配与压迫,对她的怀孕歧视、侵犯身体自主、工作权等情节重大,因此向吕求偿100万元慰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