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郭男是在今年4月1日、4月6日及4月10日共三次,以脸书帐号「红发」及「郭XX」在吴思瑶的脸书留言呛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Kill DPP」、「海豹部队名单已有,赖清德保不了妳,几日内斩首」及「斩首还是要的,继续装呗」等语。

吴思瑶在家中观看自己的脸书时,看到郭男留言内容而心生畏惧,立刻向北投分局报案。警方循线查到郭男后移送士检。据了解,郭男在侦讯时坦承就是他留言,但辩称只是情绪性发言,并没有真的要加害吴思瑶,但检察官认为,言论内容非常具体且有浓厚的恐吓意图,确实会让吴思瑶产生心生畏惧,因此依恐吓罪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士林简易庭认为,郭男连续三次在脸书留言恫吓吴思瑶,侵害同一法益,行为具延续性,以一罪论,另郭男只因不满他人言论,就公开PO出威胁对方生命的语句,犯行明确,但考量坦承犯行及动机等,因此判郭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