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丰原高中日前爆出学生遭霸凌轻生案件后续处分竟悄悄撤销。当初遭记过并免职的黄姓校安人员,去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校方未知会教育局即与对方和解,撤销记过处分。早前因不当管教遭停聘的前学务主任,也于8月重新回任,引发市议员与人本教育基金会质疑。

112年2月,丰原高中一名学生因长期遭遇搜身、搜书包等不当对待而轻生,经人本基金会协助家属揭露细节,校方多次调查后,认定属实并成立霸凌案。当时处分黄姓校安人员记过并免职,前学务主任则停聘2年。未料去年10月,黄员提出行政诉讼,校方竟由另一名校安人员代表出席调解会议,并与对方律师当场达成和解,撤销记过,教育局却全然不知。

民进党台中市议会党团总召王立任指出,重大霸凌事件的惩处,既未经校内审议,也未告知教育主管机关,令人难以接受。他痛批「私下就能撤销处分,太离谱、太夸张」,担心此举将成为不当教师或校安人员脱罪的管道,削弱处分效力与制度威信。

人本基金会中部主任曾芳苑补充,黄姓校安人员当初不只逼问学生,更要求其每日报到并多次搜身,行径已超越校安范畴,应明确认定为不当管教与霸凌。如今处分撤销,连曾遭停聘的学务主任都能重回校园,对家属与学生权益造成二次伤害。

台中市教育局以书面回应,校安人员聘用属学校内部事务,原本无须报备;但本案校方误用奖惩法令,应撤销原处分并重新引用适用法条办理,教育局认定校方程序失当,将进一步追究校长与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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