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柯文哲的行动硬碟「A1-37」中,存有一个Excel档案「工作簿」,上头记载捐款人及捐款金额。其中,一列载有「姓名范有伟、数字500、经理人蔡明兴」文字,范曾证称向柯捐款500万元,检方因而认定该档案性质为帐簿,且数字为金额、单位为万元,并由此认定同个档案所写「小沈1500」为沈庆京行贿1500万元的贿款。
根据起诉指出,范有伟接受侦讯时证称「我有捐钱给柯文哲,希望柯文哲去选总统」、「我在住处地下室,交付500万元现金给柯文哲」、「从我的车子后座拿一个有拉链的手提袋,装著500万现金给柯文哲」等语。
范有伟今日出庭证实,他确实有捐赠500万元给柯文哲,初衷是希望支持柯,让柯能像前总统蔡英文、陈水扁成立基金会、智库。对于这笔款项哪里来?如何交予柯?范称在他家地下室交付500万元没错。
沈庆京的律师徐履冰提问,检方在侦讯时曾问范有伟「500万元何时提领?」范曾回应「家里随时都有500万元」。对此,范不以为然地回称,他的意思是家里「随时都有不少钱」,每个月也都会固定提领现金存放于家中,「500万元对一些人可能很多,但就他而言随时都可以提领,这点不用怀疑」。
范有伟说道,他家里备有保险箱,事前就已备好500万元现金,也坦言「这笔钱就是要给柯」。然而,徐履冰质疑,柯在去年接受侦讯时曾证称「这很奇怪」,更强调「范有伟家没有地下室」;对此,范笑一笑回称,他家在17楼,怎么可能没有地下室?「柯P若称我家没地下室,代表他对建筑法规不熟」。
不过,范有伟也坦言,他并不清楚柯文哲有无一同前往地下室。范还原过程指出,当天他将装有500万元现金的提袋放置于后车厢,柯欲从他家离开时有一起搭电梯下楼,但不确定柯是在一楼等,还是有跟他共同去地下室。此时,法官也向范加以确认,钱袋究竟是放在车子后座还是后车厢?范回称「后车厢」。
至于柯文哲的「工作簿」档案中,为何会提到富邦金控董座蔡明兴?范有伟回称这应该要问柯。范指出,事后有媒体报导称,工作簿档案内容暗示该笔500万元为蔡明兴所捐,他强调自己在侦讯时没有这样说过,也认为报导内容有误,因此有请律师提陈报状澄清。
范有伟表示,他在第二次侦讯中证实捐款500万元,如果他过去没有捐也就不会承认。范坦言,因为这件事让他商界已经没什么朋友,依他的财力及历年捐款,应该不用怀疑他没捐500万元。最后,范指出,他事后对媒体发布的声明都和柯文哲无关,也无关翻供,纯粹就是为了要澄清,他也再度强调「我是柯最忠诚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