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阮女(30岁)指控9月18日晚间10时30分许,前往新北市新店区十四张历史公园遛狗时,偶遇一对情侣也在遛狗,但对方却未牵绳,因对方饲养的犬只朝她冲来,阮女为闪避犬只而跌倒在地,导致她右膝、右手擦伤以及下腹疼痛,后至附近江陵派出所报案提告。

经循线追查,发现情侣两人为沈男(28岁)及卜女(29岁),因此通知两人到案说明,全案依过失伤害函送台北地检,并依规定通报动保处。

新北市动保处也提醒,饲主携带宠物外出时,应依体型及种类使用链绳、箱笼等防护措施妥善管控,避免犬只奔跑、扰民或发生意外。违规者可依「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处3000至1万5000元罚锾,得按次处罚。如发现违规情形,民众可拨打1999市民专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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