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警局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违规改装排气管未向监理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第18条改装车体设备、第21条无照驾驶、第43条各款项(包含蛇行、严重超速、逼车、任意减速、拆除消音器、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两车以上竞速)等等项目,列为执法重点。
桃园交大统筹辖区各分局携手落实执法,每月均规划多次「取缔酒驾、防制危驾、静桃专案联合稽查噪音车」等专案勤务,于曾发生疑似集体竞速、危险驾车或噪音车扰宁情事地点加强勤务防制。
本月桃警逮获中坜竞速的多名男子送办,芦竹分局也表示,今年4月查获芦竹区南青路的改装重机飙车案,林姓、罗姓、李姓、庄姓等多名男子利用通讯软体LINE群组号召其他成员聚集危驾,桃园地检署于今年8月底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审理时从重量刑。
地检署表示,多名驾驶透过通讯软体召集,驾驶无牌车高速竞驶、逆向行驶并制造噪音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危驾行为若因此肇事致人死亡,最重可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桃园分局今年8月在富国路段发现一群青少年骑乘改装排气管噪音车夜游,随即进行拦查,并通报勤务指挥中心调度交通快打警网进行包抄拦截,于富国路地下道顺利将车子拦下,盘查过滤后分别依照「无照驾驶、违规停车、遮蔽车牌、排气管变更未向监理单位申请登记」等当场告发。
其中一位庄姓男子因为「无照驾驶加上遮蔽车牌」被开单,当场喷飞1万多元,另于9月28日凌晨在庄敬路段拦查一名刘姓男子骑乘机车蛇行危驾行为,过程中故意逆向、闯红灯来挑衅员警,经通报拦截围捕后拦下,发现刘男无照驾驶外,当场告发危险驾驶、逆向、闯红灯等,合计罚锾4万多,另依照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
根据桃园交通大队统计,今年举发道交条例第43条危险驾驶件数计11000余件(含竞速、恶意逼车及超速40公里),道交条例第16条变更排气管未向监理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件数计1060件。截至今年10月底,于桃园市各热点时段、路段加强做警政搜证通报改装噪音车,移请桃园市政府环保局审查达2300件,另环、警、监联合稽查噪音超标而当场开立举发单有将近1800件。
桃园交通大队长李维振表示,为加强防制非法改装排气管噪音车、危险驾车等,已经偕同各分局规划区域联防,针对常有改装车聚集,甚至有些车辆会从事竞速、竞技等路段,都是相关分局加强巡逻路检稽查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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