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立新闻》报导,小沂干姑婆亲妹妹一家在灾区租了2间房,因为靠著旧识多年信任,仅口头约定,无实体房租契约,而其中一间登记在房东女儿名下,因此她先领走民间团体发放的5万元补助金,另一间登记姑婆妹妹名下,她本要去领补助时,才发现已归户房东女儿名下,导致她们一家从名册上「被消失」。
姑婆妹妹透露,房东女儿任职户政事务所,怀疑利用职务之便,在户口动了手脚。此外,她们申请的免费全新热水器,才装上去没多久就被房东直接拔走,让她们忍无可忍,依窃盗罪报警处理,而热水器也神奇物归原位。
对此,房东女儿解释,她也有申请热水器,加上铁门破损,因为怕不见,所以先搬回去保管,另外,她坦承在户政事务所上班,但权力没大到可以控制政府名册。
律师陈顶新表示,即使未签订书面契约,房客只要能提出转帐纪录、对话纪录、租金收据等证据,仍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可拒绝非法搬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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