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目前就读大学研究所的蔡姓男子,今年7月8日凌晨3时许在台中市北区一中街某旅馆前,未经同意尾随其他住客搭乘电梯进入旅馆4楼,再进入403号房内。
旅馆汤姓员工发现蔡男并非住客却进入房间,报警处理,经警到场以现行犯逮捕蔡男。台中地检署侦结后,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将蔡男起诉。
蔡男否认「无故」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犯行,辩称该家旅馆为青年旅馆,是开放式的空间,自己是学生,只是去借用WiFi。
不过,法官查出,该旅馆设有楼层门禁管制,需持门禁管制卡始能搭乘电梯进入该楼层及开启房间门,蔡男非该楼层住客者本无权进入,更不能进入专供住客使用的旅馆房间内,将他判处拘役15日,可易科罚金及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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