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发生在去年,32岁洪男与大他19岁的李女交往2年多,去年因故分手,李女之前曾送给洪男10多万元和一批金饰,心有未甘想要讨回,透过网友找到33岁郑姓男子,把讨债任务交给对方,郑男再找到37岁高男陪同,去年9月23日当天结伴前往洪男位于台中雾峰区的住家。

郑姓、高姓男子到场后搭电梯上楼敲门,洪男应门后,2人随即向他表示要入内要债,双方爆发肢体冲突,洪男情绪激动,从柜子抽出长度超过20公分的料理刀反击,朝著2人狂砍猛刺,郑、高均中刀当场溅血,用尽力气将身材壮硕的洪男压制,赶紧走楼梯逃离,并倒在1楼大厅,民众报案送医后,郑男重伤,高男更是伤重不治。

台中地检依杀人、杀人未遂起诉洪男,洪男与辩护律师主张是「正当防卫」,公诉检察官则认为洪男行为虽因郑、高两人上门讨债造成,可责性相对低,但两人违法行为应由法律制裁,而非遭到夺命,洪男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符合自首减刑;高男家属则痛斥洪男行为凶残不愿意原谅,国民法庭审理后,认定洪防卫过当,依杀人、杀人未遂2罪,判处8年6月、可上诉。

该案件由国民法庭审理,认为洪男防卫过当,今天依杀人、杀人未遂判处8年6月徒刑。资料照
该案件由国民法庭审理,认为洪男防卫过当,今天依杀人、杀人未遂判处8年6月徒刑。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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