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43岁李男沿鼎山街由北往南行驶时,疑因未保持安全距离,直接追撞前方同向停等红灯、24岁姚女驾驶的自小客车。所幸这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警方到场测绘,双方驾驶酒测值均为零。

李男供称,稍早于国道上因擦撞分隔岛,导致右前轮胎脱落,警方将持续调阅监视器厘清李男是否涉及肇事逃逸,后续将依法究办。

警方初步研判李男驾驶车辆行驶于道路上,车辆设备(轮胎)不稳妥,且未依规定保持前、后车距离,分别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之1第1项,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及第58条第1项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最高共可处新台币72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详细肇因将由交通大队进一步分析研判。

 

监视画面显示,李男车辆早已明显右倾,车牌螺丝也疑似松脱。翻摄画面
监视画面显示,李男车辆早已明显右倾,车牌螺丝也疑似松脱。翻摄画面

警方勘验监视器画面后发现,案发前李男车辆行经鼎中路段时,车身已明显右倾,车牌螺丝也疑似松脱,车况早已不稳。

分局呼吁,民众驾车行驶于道路遇有车多时,务必放慢车速,随时留意周遭车流及前方动态,另驾驶人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留在现场协助处理,避免涉及肇事逃逸等法律责任。

肇事车辆右前轮早已脱落。翻摄画面
肇事车辆右前轮早已脱落。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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