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今天清晨5时15分接获报案,西屯区台湾大道与惠中路口(往郊区慢车道方向)发生交通事故。经员警到场了解,系26岁李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搭载2男2女等4名乘客沿台湾大道行驶,行经该路口时不慎自撞路旁石墩。

车内人员没有明显伤势,但其中2男1女共3名乘客觉得身体不适,由救护车送医检查。李男酒测值达每公升0.72毫克,已超出标准值,警方当场将他带回派出所,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据了解,肇事车辆登记在李男母亲名下,他与车内乘客案发前在1家夜店饮酒,结束后驾车载4名20多岁的友人欲返回逢甲商圈的租屋处,途中发生车祸。李男目前驾照吊扣中,属无照驾驶,另4名乘客则酒驾连坐规定,均依规定开单举发。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8项规定,驾驶呼气酒测值0.25毫克以上,年满18岁之同车乘客处6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但年满七十岁、心智障碍或汽车运输业之乘客,不在此限。警方呼吁民众不要酒驾,也提醒乘客应制止驾驶酒驾,以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玛莎拉蒂驾驶酒驾撞石墩。民众提供
玛莎拉蒂驾驶酒驾撞石墩。民众提供
玛莎拉蒂行经台湾大道与惠中路口自撞石墩,车内5人都刚从夜店离开。民众提供
玛莎拉蒂行经台湾大道与惠中路口自撞石墩,车内5人都刚从夜店离开。民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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