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宪发文指出,依照中选会《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第3条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死亡或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者,由前项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一次为限。」
所以唯一办法就是要找到50%的一阶连署人,再找回来签一张同意书,将领衔人更换为备补,「除非他们要押著已宣布退出的领衔人继续签名盖章送二阶,让他负起后续的法律责任」,不过林俊宪认为他们不敢,「我不相信他们有那个胆子,连换领衔人的同意书都自己签名」。」
林俊宪接著说道「那么问题来了,他们真的找得到这些人吗?或者该说,敢找吗?」因为之前寄查询单时,已经有很多人反映不知道自己「被连署」,但如果真的就此放弃,不仅会被人看笑话,「也等于是在印证我前面所说,因为是抄的,所以不敢去回头联络。」
他最后也表示「找?还是不找?这是个难题,选哪个都不对,都会造成更大的风暴,没有比『自作自受』更贴切的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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