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璋今天(15日)表示,这两天看到绿营议员联合出征,说什么高虹安停职了就不能讲反罢免、不能向市民说明政绩,还搞记者会、大内宣,完全搞错法律常识。
李国璋说明,首先,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6条第1项规定,开宗明义表示「被罢免人」(高虹安)可以在「罢免区」(新竹市)内设立「反罢免办事处」(包含反罢免行为)。他质疑,这些都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谁看不懂? 不只可以设办事处,更可以走入市场、接触选民、说明政绩,这些全部合法;绿营如果硬要污名化这些本就正当的行为,那还是先回去上法律课。
李国璋指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4条另外规定,「利用罢免机会公然聚众,以暴动破坏社会秩序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罢团为了侵害高虹安本就被法律赋予的权利,而有「聚众」、「暴动」(例如影响市民及摊贩秩序)等行为,反而可能有犯法之虞,呼吁罢免不要玩火自焚。
他强调,法律文字如此清楚,一般民众有所模糊也就罢了,但这些带头乱讲的议员与绿媒,你们是故意还是真的看不懂法律?明明知道高虹安依法可以反罢免,却要煽动情绪、误导社会,这已经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对民主法治的践踏。
李国璋也说,高虹安市长上任两年,做的事情大家看得到,政绩一一兑现,对得起新竹市民的托付。反观民进党,八年做不到的事,现在用罢免想一笔勾销,这才是最大的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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