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昨指出,旺中集团协助中共办理具统战意涵的「海峡两岸中华文化峰会」,唱和中共官方损害国家主权,并发表附和中共对台统战宣传作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陆委会表示,针对旺中集团发表伤害国家主权言论,给予最严厉谴责。政府也将检视该行为是否涉及和中共党政军合作而有违反两岸条例第33条之1的情况,依法处理。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今在党团记者会表示,陆委会如今的查处是根据两岸条例第33条之1,他指出,台湾的人民或团体,要去与中国的党政军以任何形式合作是不被许可的,比如我国媒体要直接与中国统战部合作,就不被允许。
沈伯洋说明,这本来就是两岸条例第33条之1所规范之事,此法非常广泛,所以陆委会的量能其实不够,这也是为何在野党一直要删除陆委会的预算,「到底有多少人与中国党政军合作?实在是太多了,只能抓大放小」,所以陆委会此举没有问题,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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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也说,虽然如此两岸条例第33条之1最终也只是罚钱了事,但也是为什么民进党团要提出国安10法的理由,以自己提出的法案版本为例,如果今天与中国党政军合作,而且有做出特定行为时,将有刑责,但这个法案目前被在野党的阻止之下,没有通过。
阳明交大教授林志洁表示,宪法上固然有新闻、言论自由,但刑法也有罚则处罚诽谤行为,可见连个人的言论自由都有界限,遑论是新闻媒体。
她表示,如今中共对台湾的统战、文攻武吓都是中共攻击在先,我们其实仅是做类似刑法上的正当防卫,没有办法不去管制,否则只能任凭对方宰割,这也是为什么两岸条例会有类似规定。
另外,媒体追问,有些政论节目的内容较为亲中,就被网友做成短影片,刻意放在中国的社群媒体做宣传。沈伯洋对此表示,许多智库报告中提到,台湾有固定的名嘴、节目,经常性地被中国引用。过去都是中国产至讯息后丢给台湾,但三、四年前开始,很多是台湾内部先有相关言论,中国再去引述,此作法就是中国的认知作战攻击,用以规避言论来源,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在地协力者」其实是认知作战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